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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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疫情防控​期间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李雪梅 发布时间:2022-03-31 浏览次数:

各部门(二级学院):

近年来,通过网站、短信、QQ、微信等社交工具出现的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,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信息安全工作,确保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,严防疫情防控内部信息和师生个人隐私泄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排查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排查时间

2022年4月1日—4月15日

二、 排查范围

学校各部门(二级学院)社交工具(如微信、QQ、短信等)、网站、信息系统。

三、 排查方式

采取各部门(二级学院)自查方式。

四、 排查内容

(一)各部门(二级学院)全面排查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存在通过网站、短信、QQ、微信、短视频、在线文档等方式违规发布和采集涉疫敏感信息的情况。凡出现下述情况的,请立即删除。

1.公开发布教职工、学生、家长涉疫个人敏感信息;

2.公开发布泄漏疫情防控工作材料;

3.公开发布未经核定、内容涉密的文件;

4.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;

5.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内容。

(二)各部门(二级学院)全面排查部门网站、信息系统是否存在高危漏洞,弱口令等网络安全隐患的情况。对存在安全漏洞和隐患的网站、业务信息系统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,同步报网信中心关停,待整改合格后再申请上线运行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站位,落实责任。各部门(二级学院)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亲自指挥、亲自部署,严格把好排查质量审核关。

(二)立足实际,务求实效。各部门(二级学院)要全面落实排查工作要求,及时处置潜在的隐患,做到“不留死角”。要切实做好各项排查工作,做到防微杜渐,努力把网络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要求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

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管理中心

2022年3月31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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