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保障实验(训)室的安全、稳定,确保实验(训)室安全无事故,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,确保师生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,本着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坚决贯彻执行“谁主管,谁负责;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加强对实验(训)室的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完善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制度。根据各实验(训)室的工作内容及承担的任务,制定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;建立安全台账、安全管理制度,并将相关制度、规范张贴上墙。做好实验(训)室日常使用记录,做到“一用一记、一人一记、一天一记”。保证实验(训)室使用记录的真实、有效、完整,为日后检查提供数据支撑。
二、对全体师生加强实验(训)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和防护意识,加大防范宣传力度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严禁携带雨伞、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进入实验(训)室。
三、定期对所管辖的实验(训)室进行安全检查,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,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,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。
四、严禁在实验(训)室吸烟、用餐,与课程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(训)室,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电器设备。使用电器设备必须做到人离电断,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。
五、必须保持实验(训)室清洁整齐,离开实验(训)室时必须关好水、电、气阀和门窗。
六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的管理,做到实验、储存和使用均有登记,及时处理废弃教学科研试验品和危险品处理。
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管理中心
2022年2月25日